近年来,我市农村农民新建住房的要求日益强烈,农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群众住房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但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建房缺乏科学有效管理,致使一些地方农村建房混乱,为此,王宏义委员建议,完善农村建房管理,改善农民居住环境。
王宏义说,目前我市已编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但缺乏“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各类规划衔接度低,操作性差,部分村庄规划编制层次低、质量差、无特色,缺乏科学性和指导性,不能有效规范和引导农民建房。农村建房布局散乱,建设杂乱无序,新房旧宅混杂,大小高矮参差不齐,导致村庄公共空间不足,村庄风貌无特色,村容村貌较差,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制约了美丽乡村建设。
王宏义建议,要突出规划引领,科学编制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规划编制要与已有规划相衔接,避免重复规划、多头规划。坚持生态优先,少拆房,保持田园风貌。要强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切实强化通过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来贯彻落实村庄规划及农村建房规范化管理。完善农村建房管理,村民参与至关重要,要建立村民建房自治管理长效机制,开展联建示范,发挥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利用基层组织“一事一议”的有利手段,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把涉及农村建房和人居环境的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来管理,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机制,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逐步建立起长效保洁机制,提高村民卫生意识,让村庄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有序,促进乡风文明的普遍形成。(玉溪日报记者 陆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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