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县政协召开十届十八次常委会,专题协商讨论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工作。
会议听取了《通海县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及《关于对通海县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参会人员充分肯定了县委、县政府在促进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并从落实政策、细化措施,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完善规划、彰显特色及加大对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这些意见建议经梳理完善后,将呈送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作决策参考。
会议提出,要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要坚持以人为本,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凝聚正能量;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会议要求,常委会及全体政协常委、政协机关干部职工要按照本次会议精神,结合政协职能和党的十八大关于协商民主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履行本职,服务中心和大局;深入实际,求真务实建言献策;善始善终,完成好年度工作。(特约记者 师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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