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临之际,华宁县政协从县住建局获悉,县城泉乡文化广场新增亮光工程已完成,群众可以在泉乡广场享受夜光之乐。泉乡广场新增亮光工程的实施,与县政协的一件集体提案密不可分。泉乡文化广场建于2008年2月1日,占地36亩,近年来庭院灯、草坪灯、景观灯因年久失修,加之人为破坏,致使泉乡文化广场以及周边的亮光效果不佳,给群众带来不便。对此,县政协提案联络委于2016年8月25日向县政协递交了一份题为《关于在华宁县泉乡广场新增亮光工程的建议》的集体提案,引起县政协的高度重视,列为重点提案交县住建局承办。县住建局收到提案后,及时对提案进行了分析研究,责成市政股具体落实办理。据悉,泉乡广场新增亮光工程已于今年1月初完成并投入使用。(华宁县政协 范学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