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华宁县政协出台《华宁县政协机关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试行)》《华宁县政协机关信息稿酬发放办法》,将宣传报道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委室,明确把信息稿酬直接奖励至写稿人。《办法》规定各委室主任为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每年每个委室报送信息不少于6篇。县政协信息员要保证时间和精力抓好本机关、本委室的信息工作,同时兼顾好县政协委员、活动组等方面人和事的宣传报道。《办法》明确,凡在国家、省、市级报刊以及全国政协网、云南政协网、玉溪政协网发表刊载的稿件,均按不同标准给予奖励。
(华宁县政协 范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