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政协在2017年提案办理过程中,要求“提”“办”双方认真开展互评工作,并将“提案互评”结果纳入委员和提案承办单位年度考核指标。2017年91件提案办理中,提案人评价办理过程满意的84件(占92.3%)、基本满意的7件(占7.7%),办理结果满意的81件(占89%)、基本满意的10件(占11%);承办单位评价提案质量好的90件(占98.9%)、一般的1件(占1.1%)。通过实施互评机制,既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听取委员意见建议、加强提案协商办理、提高办理实效,又促使提案人更加聚焦热点、更加关注民生、更加注重提案质量和效果,形成了提案能落实、委员增能力、群众得实惠的多赢局面。
(元江县政协 宋存香 李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