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江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到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现状。针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程序不规范,内容简单无特点,实施缺乏力度和监督的问题,委员们建议,明确目标,重视高位推动,建立“县委主推、乡镇(街道)主责、村(社区)主抓、群众主体”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重视修订完善,加强三级党组织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实施全过程的领导,坚持政府主导,民政、司法等相关部门统筹推进;注重宣传,重视村民参与,真实反映全体村(居)民的共同利益和愿望;强化监督,重视遵规守约,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经村(居)民同意之后,依法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备案,适时进行张榜公布,保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元江县政协 张正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