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杜绝“年委员”“季常委”现象发生,区政协积极创新工作举措,突出委员主体作用、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活动组组织发动作用、政协机关服务作用,建立《联系委员制度》,并经区政协二届第十一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联系委员制度》坚持采取“区政协领导联系常委、委室联系活动组委员、专委会联系界别委员”的工作模式,加强委员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明确主席、副主席及委室干部通过参加小组活动、走访联系、列席会议,组织专题座谈、调研视察,开展民主监督等形式,定期了解委员履职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与委员的联系;积极探索主席、副主席针对活动组活动开展不正常、委员多次不参加活动的情况,适时对活动组长、委员进行约见提醒,促使和引导委员认真履职,不断提升履职质量和效果。
(江川区政协 张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