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川区政协出台《常务委员提交年度履职报告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常务委员每年12月底以书面形式向常委会提交履职报告,如实反映参加重要会议、参与调研视察、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为民办实事等情况。履职报告将纳入常委履职档案。
(江川区政协 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