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医疗保险中心获悉,为保障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工作,截至2月4日,我市已向全市10家集中救治的医疗机构预拨资金2200万元,让患者放心就医、让医疗机构放心救治。
据市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金荣芳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医疗保障“两个确保”(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伤害,我市医疗保障部门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及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特殊医保报销政策。自1月23日起,市、县(区)医疗保障部门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陆续预拨医疗保险资金到市卫健委集中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市医疗保障局于1月24日预拨500万元到玉溪市人民医院,2月1日又追加预拨500万元。截至2月4日,市、县(区)医保部门向市卫健委指定的集中救治定点医院预拨医保资金共计2200万元,有效减轻了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压力,让医疗机构全身心投入救治工作。
同时,针对医用物资紧缺的情况,市医疗保障局多渠道筹集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共2000个,于2月1日将这批物资送到市人民医院,用于一线医护人员疫情防治工作。督促各药品配送企业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及时把药品供应保障信息告知各医疗机构,方便医疗机构采购,保障临床用药及医疗机构防护需求,助力我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玉溪日报记者 黄思敏) |